聚焦全会精神专题调研
筹谋人大工作深化改革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石嘴山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市委“系统谋划全市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求,认真组织、扎实开展全市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工作专题调研,总结梳理工作实践中的成效经验,把脉问诊改革推进中的矛盾问题,研究提出改进工作的思路举措,力求做到摸清情况、查实问题、谋准对策,以务实举措落实深化改革要求,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摸清探索创新“经验值”
近年来,石嘴山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聚焦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完善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和代表等工作机制,在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发展优势等方面积累了不少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深化制度机制改革,改进和加强人大工作夯筑了坚实基础。
立法机制持续改进健全。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构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注重“小快灵”、突出“小切口”,先后制定地方性法规11部、修订地方性法规2部,多次在全区立法工作会议上交流发言。把好立法项目征集、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表决、发布“八关”,完善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双组长”立法专班推进机制,印发《石嘴山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协商工作办法(试行)》等6项工作制度,规范立法听证、立法论证、立法协商、专家咨询等工作,立法质量不断提高。对《石嘴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开展立法后评估,首次召开法规立法听证会、法规实施新闻发布会,立法工作不断推陈出新。设立1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定《石嘴山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石嘴山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等4项制度,统筹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规范化建设。
监督方法不断探索丰富。健全市人民政府重大部署出台前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作出关于深入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议。每年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计划执行、审计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国有资产管理等专项工作报告,深化政府债务、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监督,依法落实法定事项监督。不断创新监督工作方法,平罗县人大常委会探索出“征、定、督、评”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四步”工作法,将民生实事由“政府部门自己定、自己办”转变为党领导下的“群众提、代表决、政府办、人大督”,不仅提升了民生实事项目办理质效和代表参与度,更进一步丰富了全市人大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从每年评议2个政府工作部门,到一届内分批对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履职评议,再到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报告履职情况全覆盖,干部任后监督不断改进加强。
代表工作切实创新提质。制定人大代表培训五年规划、年度计划,多方式、多渠道举办代表培训班,着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常态化邀请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参与视察调研、列席常委会会议等工作。按照工作职能和专业特长,将260余名市人大代表组建为6个专业代表小组,由工作委员会对口联系,参与立法、监督等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专业优势。全力推进代表网络履职平台建设,开展议案建议网上办理试点,市人大代表网络履职APP安装率达到100%,实现平台发布综合资讯、审核代表履职信息、网上办理议案建议全覆盖。开展闭会期间代表建议征集工作,惠农区人大常委会创造性实施民事大家议、民意“直通车”、选民有话说的“三民”工作法,全方位拓宽代表知情知政、反映民意渠道,有效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找准深化改革“发力点”
调研中发现,市人大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基层群众参与人大工作的渠道和范围有限、备案审查工作质效还不高、监督工作各环节还没有实现闭环等问题和短板。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对标“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深化立法领域改革”的目标,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结合全市实际,着力深化立法、监督、代表工作改革,以务实举措开创全市人大工作新局面。
着力健全立法体制机制。持续完善立法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协调解决立法重大分歧的作用。在法规立项、调研、起草、修改、审议、解读等环节,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统筹协调、督促推动、审核把关作用。推动“双组长”立法专班工作制度化,调动政府部门立法积极性,提高法规草案起草质量。落实“开门立法”,通过调研交流、立法听证、民主协商、会议审议等形式,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广泛汇集民智民意。统筹地方性法规立改废释,自觉与上位法保持一致,适时对《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进行修改,根据立法后评估情况,依法启动有关法规废止或者修改程序。加强“一府一委两院”和县(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指导,统一规范性文件认定、备案流程,用好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信息平台、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常态化组织开展法规专项清理,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效,切实维护法治统一。
着力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监督重点,强化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政府债务管理监督,督促政府完善债务管理制度,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落实好《石嘴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决定》,探索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绩效评价监督,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做实监督工作“后半篇文章”,制定《石嘴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审议意见跟踪督办的办法》,以“三个清单”明确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重点、目标、时限,着力破解全而不精问题,倒逼“一府一委两院”提高办理工作实效。总结推广平罗县人大常委会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经验做法,做实意见建议征集、项目确定、群众网络“打分”、常委会组成人员满意度测评等环节,提升代表参与度和民生实事办理质效,真正把民生实事项目做成民心工程。
着力拓宽民主参与渠道。坚持将代表培训经费、代表活动经费和代表履职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推进代表家站迭代升级,为代表履职提供更优质服务保障。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规范化建设,优化空间布局,拓展信息采集、普法、基层治理功能,推动立法信息采集点与代表家站融合建设,将基层民主立法的触角延伸到田间地头、工厂学校,真正让基层群众参与到国家立法工作中。提高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拓宽代表参与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活动的深度和广度,鼓励更多代表通过自愿报名、专业代表小组等形式参与立法、监督等工作,列席常委会会议等活动,让代表更好“为民代言”。
(作者:石嘴山市人大常委会 张 俊)